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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法

  演示法是运用一定的实物和教具,通过实地示范,使受训者明白某种事物是怎么完成的。
  它的要求是:
  1、 示范前准备好所有的用具,搁置整齐。
  2、 让每个受训者都能看清示范物。
  3、 示范完毕,让每个受训者试一试。
  4、 对每个受训者的试做给予立即的反馈。
  它的优点是:
  1、 有助于激发受训者的学习兴趣。
  2、 可利用多种器官,做到看、听、想、问相结合。
  3、 有利于获得感性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印象。
  其缺点是:
  1、 适用范围有限,不是所有的学习内容都能演示。
  2、 演示装置移动不方便,不利于教育场所的变更。
  3、 演示前需要一定的费用和精力做准备。
  行为示范法(ROLE PLAYING)是一种特殊的演示法。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加人在给定的事态中分别扮演不同作用的角色,通过他们发挥作用的过程,使其他参加者看到事态发展的多种可能的倾向,并根据各种倾向制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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