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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的原则

  (一) 参与
  在培训过程中,行动是基本的,如果受训者只保持一种静止的消极状态,就不可能达到培训的目的。为调动员工接受培训的积极性,日本一些企业采用“自我申请”制度,定期填写申请表,主要反应员工过去5年内的能力提高和发挥情况和今后5年的发展方向及对个人能力发展的自我设计。然后由上级针对员工申请与员工面谈,互相沟通思想、统一看法,最后由上级在员工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存入人事信息库,作为以后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的依据。同时,这种制度还有很重要的心理作用,它使员工意识到个人对工作的“自主性”和对于企业的主人翁地位,疏通了上下级之间思想交流的渠道,更有利于促进集体协作和配合。
  (二) 激励
  真正要学习的人才会学习,这种学习愿望称之为动机。一般而言动机多来自于需要,所以在培训过程,就可应用种种激励方法,使受训者在学习过程中,因需要的满足而产生学习意愿。
  (三) 应用
  企业员工培训与普通教育的根本区别在于员工培训特别强调针对性、实践性。企业发展需要什么、员工缺什么就培训什么,要努力克服脱离实际,向学历教育靠拢的倾向。不搞形式主义的培训,而要讲求实效,学以致用。
  (四) 因人施教
  企业不仅岗位繁多,员工水平参差不齐,而且员工在人格、智力、兴趣、经验和技能方面,均存在个别差异。所以对担任工作所需具备的各种条件,各员工所具备的与未具备的亦有不同,对这种已经具备与未具备的条件的差异,在实行训练时应该予以重视。显然,企业进行培训时应因人而异,不能采用普通教育“齐步走”的方式培训员工。也就是说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有的甚至要针对个人制定培训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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